中国人和巴西人在巴西结婚需要什么证件以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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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自愿在中国境内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应当向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婚姻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文件:1、中国公民必须持有下列文件:本人身份证由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的证明,说明本人的基本情况和与谁结婚。外国人必须持有以下文件:护照或其他身份或国籍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外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件、临时入境、居留中国的证件。(二)由本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结婚证,或者由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和中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出具的结婚证。如果外国人在中国居住,他们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证、国籍证(无国籍人免签)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对本人户籍所在地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必须持有的第二类证件相同。此外,提交婚姻登记的男女必须提交婚姻登记处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证明。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应当携带有关文件和照片,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审查,符合《婚姻和家庭法》和民政部《外国人婚姻登记规定》的,给予登记许可,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颁发结婚证。不依法登记的,应当将不登记的理由通知当事人。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后,双方自愿再婚的,依照外国人结婚的有关规定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国人,需要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只要持有《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登记若干规定》中规定的文件,并且符合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条件,就可以办理婚姻登记。但是,为了确保婚姻登记在我国的有效性,婚姻当事人可以在其本国法律中规定关于在国外登记婚姻的有效性的规定。